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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00006946219G/2022-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04
名称: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首届镇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估结果的通报(韶府办发函〔2022〕23号)
文号: 韶府办发函〔202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主题词: 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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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首届镇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估结果的通报(韶府办发函〔2022〕23号)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及2021年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在全省开展市、县级标杆大厅评估的基础上,我市开展了首届镇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估工作,从全市105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层层筛选,最终评选出5个镇级标杆大厅和5个镇级培育大厅。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镇级标杆大厅(5个)

  新丰县马头镇政务服务大厅、武江区重阳镇政务服务大厅、曲江区马坝镇政务服务大厅、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政务服务大厅、南雄市乌迳镇政务服务大厅。

  二、镇级培育大厅(5个)

  乐昌市廊田镇政务服务大厅、翁源县翁城镇政务服务大厅、南雄市珠玑镇政务服务大厅、乐昌市长来镇政务服务大厅、曲江区沙溪镇政务服务大厅。

  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向标杆看齐,对标对表逐步优化,促使标杆大厅红旗流动起来。各县(市、区)要对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管理,做到政务服务内外兼修,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水平,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强大支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