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下载查阅(网址:www.s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准确执行《条例》,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1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557631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860704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649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104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1年,全市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1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95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6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25宗,占59.24%;不予公开24宗,占11.37%;无法提供50宗,占23.70%;不予处理5宗,占2.37%;其他处理5宗,占2.37%,结转下年度办理2宗,占0.95%。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6起,诉讼1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渠道集中公开。二是持续做好市政府公报工作,全年刊印韶关市政府公报12期,并打造规范权威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实现市政府公报电子版在微信小程序同步发布。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二是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安全监测,开展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建设,并进行了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作。三是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为全市政府网站(系统)提供安全云防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实施《韶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培训针对性,不断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全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业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