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充分展示历史建筑风貌,更好传承历史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武江区朱谢两姓祠堂等125处建(构)筑认定为韶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各项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韶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doc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 索引号: | 11440200006946219G/2021-0049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7-27 |
| 名称: |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韶府发函〔2021〕43号) | ||
| 文号: | 韶府发函〔2021〕4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18 |
| 主题词: | 历史建筑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充分展示历史建筑风貌,更好传承历史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武江区朱谢两姓祠堂等125处建(构)筑认定为韶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各项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韶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doc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主办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1-88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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