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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6219/2018-00350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8-23
名称: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的通告(韶府〔2018〕33号)
文号: 韶府〔2018〕33号 发布日期: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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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的通告(韶府〔2018〕33号)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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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改制农合机构组建农商行的重大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韶关农信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集中清收时间:自本告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
二、集中清收对象:凡在韶关农信社各营业网点贷款逾期未还的所有借款单位和个人。
三、集中清收办法:韶关市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县(市、区)清收工作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组成)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强力清收。对所有欠款不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和个人,按程序依法向法院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涉嫌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及高利转贷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造谣生事,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专项行动实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特此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