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3〕34号)要求,2015年底,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消防工作以及第七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开展了考核和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及等次
从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看,2015年度各县(市、区)全力提升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平安韶关”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较好地完成2015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从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看,大部分地区能够严格按照整治标准、明确整治重点,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整治任务。
(一)各县(市、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等次:新丰县、曲江区、始兴县为优秀等次;翁源县、南雄市、乳源县、仁化县为良好等次;浈江区、乐昌市、武江区为合格等次。
(二)各县(市、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结果:曲江区樟市镇、新丰县回龙镇、翁源县周陂镇、乳源县必背镇、武江区重阳镇、乐昌市九峰镇、南雄市江头镇、仁化县长江镇验收达标,予以摘牌;浈江区田螺冲办事处验收不达标,不予以摘牌。同时,省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始兴县马市镇已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验收,验收情况待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通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2015年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考核过程中发现个别地区还存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宣传力度不足、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不大、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网格化”实体运作等消防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2016年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考核中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将我市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全力稳定消防安全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