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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6219/2015-0017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6-30
名称: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韶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韶府办〔2015〕26号)
文号: 韶府办〔2015〕26号 发布日期: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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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韶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韶府办〔2015〕26号)

发布日期:2015-07-0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韶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长: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钟裕荣  市政府秘书长

  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熏杰、梁祖超、黄宣剑、邓彩虹、欧阳全、钱红洁、王明志,市政府办主任周新秀,市编办主任刘晓佳,市法制局局长罗国华。

(二)主要职责。

在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编办,从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对外以韶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刘晓佳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总经济师巫锦国、市经信局副局长黄玉、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钟山红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局局长胡书臣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东灵、市环保局副局长谭启源、市住建局副局长郭春元、市规划局副局长吕泱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黄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副局长安森雨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局局长孙江平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副局长何国开、市经信局副局长黄玉、市民政局副局长赖启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副局长钟沛东、市经信局副局长黄玉、市工商局副局长容江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彩虹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伙新、市科技局副局长翟成洪、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梁成斌、市卫计局副局长石卫芳、市体育局副局长林静担任。组长单位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从本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协助开展日常工作。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明志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赵宏宇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王明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旬、市编办副主任邱杨生担任。

督查工作由市政府办(信息督办和建议提案科)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具体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法制局局长罗国华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局副局长陈雄标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合理性审核审查,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意见,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审查等。

(四)专家组。

建立完善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由市编办负责协调联系。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领域改革的重任,协调解决好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二)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推进机制,按照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