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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6219/2015-00160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6-23
名称: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贵庐保护规划(2014—2030)》的通告(韶府〔2015〕27号)
文号: 韶府〔2015〕27号 发布日期: 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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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贵庐保护规划(2014—2030)》的通告(韶府〔2015〕27号)

发布日期:2015-0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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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贵庐保护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根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管理、展示等工作。

二、《保护规划》信息请查询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网址为www.sgwgxj.gov.cn)。

三、《保护规划》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