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交通顺畅、安全,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治理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机动车维修企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二、专项行动时间:
三、对行动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实施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四、在宣传整改阶段(
五、在集中整治阶段(
特此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