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九·一八”事变,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定于2012年9月18日10:30—11:00时,在市区进行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韶关广播电台分别向广大市民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注意听辨,照常进行工作和其它活动。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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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区分 显示方法 发放渠道 |
预先警报 |
空袭警报 |
解除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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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防空警报器 |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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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广播电台 |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