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市军地联合演习和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定于2010年9月19日10:30—11:00时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固定防空警报器根据演习指挥部的命令向广大市民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注意听辨,照常进行工作和其他活动。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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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区分
显示方法
发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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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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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袭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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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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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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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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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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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声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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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警报器(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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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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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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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声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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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