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6219/2011-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02-23
名称: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韶府[2011]8号)
文号: 韶府[2011]8号 发布日期: 2011-06-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韶府[2011]8号)

发布日期:2011-06-27  浏览次数:-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韶府 [2011]7号)精神,为切实保障我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美好韶关建设,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2010年的568元/月调整为680元/月。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按上述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做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