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韶关供电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发展,加快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我市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建立规范评价流程和标准,保障电气化惠农富民项目,带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百千万工程”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电力在绿色低碳和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电气化惠农富民项目建设,带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韶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加强各级政府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作用,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聚合各方力量,营造有利于推进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立足韶关乡村发展基础各不相同、农村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聚焦村庄规划、产业发展、公益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和治理水平等现状,科学分类、分级创建,梯次推进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3.示范先行、点面结合。精选一批条件好的示范村,先行先试,打造新时代电气化村示范点,做到示范点可推广、可复制。点面结合,整合资源,选取条件较好的集中地区,推动打造新时代乡村电气化示范镇和示范县。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全市建成不少于16个新时代电气化镇、77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到2024年,全市完成不少于3个新时代电气化镇、26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
第二阶段,到2025年,全市完成不少于13个新时代电气化镇、51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申报
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十四五”期间按示范点原则建设,分镇、村两级,请各县市区按不少于3个新时代电气化镇、9个新时代电气化村的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截至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
(二)清单公布
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韶关供电局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结合韶关市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目标,公布韶关市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清单。
(三)资金筹措
列入韶关市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清单的村、镇,其电网建设资金由韶关供电局组织落实,分步实施,其他配套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
(四)建设评价
对具备验收考核评价条件的村,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区)供电局联合成立的考评验收小组考评合格,授予“新时代电气化村”称号,同时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韶关供电局备案;所在乡镇(街道)70%及以上的行政村达到评价标准可申报新时代电气化镇,对具备验收考核评价条件的镇,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韶关供电局联合成立的考评验收小组考评合格,授予“新时代电气化镇”称号,并上报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电网公司备案。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电网建设。结合乡村经济发展特点,按照适度超前建设乡村电网,以新时代乡村电气化示范村为牵引,由韶关供电局负责落实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资金,以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能力,推动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和农业农村用能电气化,有力支撑农村产业提档升级,壮大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助力农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电能替代。持续提升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及农村生活电气化等方面乡村电气化水平。在重要粮食产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农产品加工包装、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电能替代。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家电下乡,推广普及节能高效家电,满足农户使用新型家电设备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电气厨房等电能替代,以农村生活新电气化助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将支持乡村电气化产业发展项目作为绿色金融服务重点,对优质乡村电气化推广项目在贷款准入、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新时代乡村电气化项目建设,形成资金合力。鼓励通过一定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充分调动市场和广大农民参与乡村电气化建设积极性。
(四)有序推进评价和验收。将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工作任务纳入政府考核机制,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市、县(区)考评验收小组按照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对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70分及以上视为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工作专班,并将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县(区)级考评验收小组应及时对具备验收考核评价条件的镇、村,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合格后向上级备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各地组织实施,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并结合新时代乡村建设进展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做好配套保障。电网企业要加强资金支持,高标准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运行灵活性、可靠性和智能化;巩固提升农村电网,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持续提升农村电气化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探索开展新时代乡村电气化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利用现有财政补贴资金渠道,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四)加强宣传总结。围绕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工程,树立标杆,做好阶段总结工作,通过新闻报道、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及时总结和宣传推新时代乡村电气化工作建设的典型案例、模式、经验。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改局 综合电力科 8884116 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8891009)
附件
韶关市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评价标准
注:所在乡镇(街道)70%及以上的行政村达到上述标准可申报新时代电气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