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53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给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提前
下达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