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财政局、武江区财政局、曲江区财政局、乐昌市财政局、南雄市财政局、仁化县财政局、始兴县财政局、翁源县财政局、新丰县财政局、乳源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海绵城市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33号)《市住建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绵城市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函》(韶市建函字〔2022〕239号),现将2022年海绵城市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列2022年度“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功能分类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海绵城市省级示范、老旧小区改造及水设施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建设。各地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 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请各地严格按照一般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请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在当年度使用完毕,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效益。
附件:1.2022年海绵城市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2022年海绵城市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2022年海绵城市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