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升级方向)的通知》(粤财工〔2022〕7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升级方向)800万元。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重要性,继续推动有关特色载体向市场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加大对载体内中小企业帮扶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请结合本次中央奖励资金下达情况,从载体建设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省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备案。
二、请市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高新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科学、高效地使用奖励资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快推动构建并形成具有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