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相关种植业(不含森林)、养殖业险种的市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补贴险种、比例等根据《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韶关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韶关监管分局 韶关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等实施意见>的通知》(韶财〔2020〕119号)执行。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本次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项资金,支出请列2022年度“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2年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2022年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