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有关市直学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40号),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二批资金(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你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5月23日前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请你单位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请各县(区)、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1.2022年新强师工程事权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