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1 号),现下达你单位省商务厅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309万元。其中促进外贸发展项目140万元,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0999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发展内贸促消费1169万元,2020年国家级电商进农村非典型激励县配套支持(南雄翁源)1000万元,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经济发展专项(外经贸发展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20〕97 号)和省商务厅下达的任务清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