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35万元,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 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支持外经贸发展相关工作,请你单位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请严格按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二级项目—韶关)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