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43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县(市、区)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2050801 教师进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你县(市、区)、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安排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