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旅体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文旅厅负责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74号)的内容,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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