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000069464893/2021-00121
韶关市财政局
2021-06-02
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2021-06-02

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0〕16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方案的函》,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提前告知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发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将在中央财政资金到账后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补贴标准待国家明确我省资金总额后再另行测算。

  二、请按照《预算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分解及发放准备等相关工作。

  三、该项资金具体任务清单及区域绩效目标待国家下达我省后,再分解下达各县(市、区)。请及时对照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提前告知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表

县别

按确权面积登记核实补贴面积(亩)

按家庭联产承包面积登记核实补贴面积(亩)

补贴面积合计(亩)

金额(万元)

合计

2362754.02

33717.03

2396471.05

15753

武江区

59779.34

4161.52

63940.86

420

浈江区

63928.52

3931.93

67860.45

446

曲江区

179000.22

5105.16

184105.38

1210

始兴县

206002.85

9802.17

215805.02

1419

仁化县

257395.05

3092.7

260487.75

1712

翁源县

323027.71

5849.50

328877.21

2162

乳源县

218799.97

218799.97

1438

新丰县

155506.81

1189.17

156695.98

1030

乐昌市

341462.02

341462.02

2245

南雄市

557851.53

584.88

558436.41

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