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昌市根据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精心谋划,积极主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转移、下放工作。
一是印发方案。以市编委名义向全市各机关单位印发了《乐昌市人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转移内容和分类、承接主体、转移方式和程序、实施要求、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要求职能转出部门在转移、下放职能事项公布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承接转移或下放职能方案及协议、监管办法等材料,报编办备案,抄送监察、民政、法制等部门。
二是制作模板。分别制作了《乐昌市××局××职能转移实施方案(样式)》及《××职能转移承接协议书(样式)》、《乐昌市××局××职能下放实施方案(样式)》及《××职能下放承接协议书(样式)》,供有关单位在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转移、下放工作时参考使用,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指导。办领导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到职能转出部门进行深入指导,召集部门领导和承办具体业务的股室人员进行工作座谈,沟通情况信息,要求按规定时间、规范要求、规范程序做好转移或下放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或镇级政府承接事项的工作指导,必要时提供业务培训和尽快出台工作监管措施等,确保转出职能相关事项能“转得出、接得稳、管得住”。(乐昌市编办 温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