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安全防范的警示函》的通知

时间:2020-04-29 16:59:5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安全防范的警示函》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警示函》转发至辖区内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安全防范的警示函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安全防范的警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