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统〔2010〕30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4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2:00。
3、考点设在广州市。
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2010年6月1日至6月20日止。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向韶关市统计局报名。联系电话:8913626 8966640 联系人:苏鸿。
五、详情请登录韶关统计信息网公众网(www.sgtjj.gov.cn )“文件公告”专栏查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