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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县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死亡表编审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1-03-11 15:23: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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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人普办“关于上报市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死亡表编审数据的通知(粤人普办字[2011]5号)”的要求,各地级市必须在2011年3月18日前上报长表和死亡表数据(已编审或未编审),未完成数据编审的地市,最迟要在3月27日前上报编审后的数据。为做好我市人口普查长表和死亡表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将数据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上报的时间、内容及格式

  (一)上报的时间及内容

  各(市、区)请于2011年3月17日前上报长表和死亡表数据(已编审或未编审)。已完成数据编审的地区,在上报数据的同时必须上报经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口普查办公室章的《数据简要评审报告》(见附件),并将签字件先传真后邮寄到韶关市人普办数据处理组。未完成数据编审的(市、区),最迟要在3月23日前上报编审后的数据,同时上报加盖人口普查办公室章的《数据简要评审报告》。

  (二)上报数据文件格式

  数据处理软件导出上报的数据文件,文件命名格式:表类型拼音首字母+XXXXXX(XXXXXX代表(市、区)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upr,如武江区,长表为cb440203.upr死亡表为swb440203.upr。

  数据质量控制大数汇总表:RKXXXXXX_HZ.zip。

  数据评审报告:RKXXXXXX_AU.doc。

  审核未通过关系统计及说明文件:RKXXXXXX_ER.XLS

  二、数据上报方式

  数据上报采用邮件方式,市人口办数据处理组的邮箱:gd02jsj@gd.stats.cn。市人普办数据处理组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125号905室市统计局计算机应用科。各(市、区)请按要求报送数据,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重报。

  三、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普办数据处理组:

  王才义:8885967;传真:8917001。

  附件:数据简要评审报告(邮件发送)

  韶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