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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时间:2020-04-22 16:16: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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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876229)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联系特约审计员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及各项工程的预、决算审计。

(二)计划和整改监督科。(联系电话:0751-8889686)

统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拟订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县级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县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情况。负责划分审计范围,建立计划动态管理。承担被审计对象资料数据库的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牵头起草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三)法规审理科。(联系电话:0751-8884560)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审计指南。组织审定县级审计机关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电子数据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889281)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918592)

组织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

(六)财政金融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915502)

组织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全市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组织审计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七)行政事业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890755)

组织审计市直行政、政法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政法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市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科教文卫体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八)农业农村与生态环保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918590)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九)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915506)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建设项目、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市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市对口支援重大项目和资金。审计监督市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市投资机构财务收支以及基本建设基金。

(十)经贸外资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915512)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承担有关专项境外审计工作。

(十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1-8884359)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信访、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担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协管县级审计机关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承担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统一招录(聘)有关工作。承担审计人员职业化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751-8889302)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党建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