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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全国土地日” “全国海洋宣传日”暨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2-02-28 11:32:16 来源:司法部案例库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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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概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全民自然资源保护意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国土地日”“全国海洋宣传日”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联合浈江区政府,在市区中山公园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土地日”“全国海洋宣传日”暨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围绕“珍惜土地资源,筑牢粤北生态屏障”这一主题,通过展板宣传、播放公益宣传音频、展示矿石样本、派发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为群众答疑等方式,宣传普及土地、海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化“法律六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增强普法的互动力、影响力、服务力,得到社会大众一致好评。

  【重点宣传内容】

  1.问: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珍惜土地资源,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市自然资源局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旨在普及土地及海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解答群众咨询,广泛动员全民响应国家和省关于“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珍惜海洋资源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活动主题号召。同时强调,考虑到近期强降雨较多,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一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营造严守安全底线、保障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2. 问:“全国土地日”的由来? 答: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

  3.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明确了其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5.问: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活动特点和效果】

  结合“全国土地日”“全国海洋宣传日”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举措。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弘扬了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大众的自然资源保护观念,提高了法治意识,这对营造严守安全底线、坚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强。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土地及海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解答群众咨询,增强普法实效,提升服务力。

  二是深入宣传了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市自然资源局注重主题宣传,在“海洋日”“土地日”重要时间节点,订购“海洋日”“土地日”主题宣传单页、手册等宣传用品,以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增进社会大众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培育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三是联合普法,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市自然资源局与浈江区政府联合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法和形式,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普法资料、播放公益宣传音频等形式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有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