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5 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的通知》(韶财工〔2022〕8 号)文件,下达食品抽检及监管专项资金共584万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7万元、食用农产品快检118万元、特殊食品专项监管15万元、特殊食品省转移地市抽检24万元。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快检、特殊食品专项监管、特殊食品省转移地市抽检共四个工作任务。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2。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1、(韶关)2022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分配明细表.xls
2、2022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转移市县任务清单.xls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