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堂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市场监管,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堂“提级”工作。
通过引导校外托管机构食堂升级硬件设施,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初步评定,最终经市局组织A级复审小组审核、验收通过。
现将2020年A级校外托管机构食堂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751-8488030
联系人:黄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