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地理标志产品 南雄板鸭》(征求意见稿)韶关市地方标准的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截止时间前反馈至项目征求意见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 《地理标志产品 南雄板鸭》(征求意见稿).rar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