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9〕108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行 [2019] 73号),下达我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共143.10万元,其中:两品一械抽检(化妆品抽检)1.10万元、两品一械监管(药品科普宣传、特殊药品监管、稽查执法专项、两品一械安全监管)42.00万元、两品一械监管能力建设(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药标本馆及地市分馆标本维护)100.00万元。
该资金分配情况表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9]123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