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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0-07-10 17:01: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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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9〕26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 〔2020〕 474号)、《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工 〔2020〕 24号),下达我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共31.50万元,其中:两品一械抽检(化妆品抽检)1.50万元、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药标本馆及地市分馆标本维护)25.00万元、药品安全科普宣传5.00万元。该资金分配情况表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9〕123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1: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调减后分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转移市县)任务清单表(处室单位申报)-预算调整后.xls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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