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韶关市档案馆拟近期处置一批废旧物资,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废旧物资回收服务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韶关市档案馆废旧资产回收
2.采购需求: 选取一家公司对我单位非涉密废旧资产进行回收(包括打印机、碎纸机、抽湿机、相机等办公设备)。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与机关事业单位回收处置报废资产的相关业绩;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经营范围内含有或者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参加报价单位应向我单位提供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报价单:需提供不同类型资产(打印机、碎纸机、抽湿机、相机等办公设备)的回收价格标准;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3)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处理附件涉及资产物品的所有所需资质。
(5)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材料需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公章,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2.此次采购为资产回收,比价规则为向采购人支付回收价最高者中标;因此项目无预算,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此次回收项目要求资质齐全,如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资质造假或缺失,采购人将有权随时终止项目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报名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比价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采购人无向报名人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6.供应商对比价文件负保密责任。
7.本次比价为采购人内控程序,韶关市档案馆有最终解释权。
四、报价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公司应将报价文件作密封处理,并于2023年2月15日17:00前送达至(邮寄或专人送达):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0号韶关市档案馆804办公室。
联系人:廖天佑,联系电话:888398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未作密封处理或者逾期送达报价文件将作被拒绝。若报名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采购人将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五、评审办法
我馆将选择符合采购要求的价优者作为本项目供应商,并主动联络符合条件公司洽谈,未被择优选用公司的材料恕不退回。
韶关市档案馆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