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和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关于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要求,韶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草拟修改了《韶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使通告更加科学、合理和提高公众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参与度,现将通告内容全文公布在平安韶关网,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至日期为挂网之日起3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宝贵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1—846295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互联网电子邮箱:896325490@qq.com。
韶关市公安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