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韶关城市金融学会、韶关市第一商业局商业文体协会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2014年度至2018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以上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留档电话无法与你单位联系,本机关采用邮政挂号信向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仍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
联系部门及电话:韶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0751-8338978
韶关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