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经6月19日面试资格复审后,因三名考生(准考证号:20190140104、20190140110、20190440516)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招聘岗位考生缺额,依据有关规定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名单见附件1),现将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递补审核时间
6月24日(上午9:00-10:00时)。
二、资格审核地点
韶关市民政局附楼二楼206室(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
三、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名);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需原件、复印件,招聘单位审核后需原件退回,保留复印件(3、5项必须留原件)。
四、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的内容。根据《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重点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①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②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
③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五、防疫工作要求
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操作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时需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考生从公示之日起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保面试时个人粤康码为绿码。
附件1,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韶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