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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始兴县和源天成塑胶有限 公司年产200吨注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1-10 10:39:3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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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始兴县和源天成塑胶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注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110日至20191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0吨注塑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始兴县和源天成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韶关市始兴县东湖坪制笔基地B01号地块

环评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 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年产200吨注塑产品生产项目,产品主要用于电子产品散热风扇。项目新增租用面积约900平方米,主要新增建设内容为生产三车间,主要原辅材料为PBT树脂,生产设备有注塑机25台(其中3台备用)、冷却塔1台、空压机2台,其他项目所需设备依托原有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塑料粒→拌料→吸料机上料→烘料→熔融→装模具→施压注射→充模冷却→启模取件→切边角料→成品→检验出厂。公司原项目为年产300吨注塑产品,已于2018年5月取得环评审批并于2018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现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不在厂内食宿。具体内容见《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有关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认真落实好施工期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熔融、注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集气管、UV光解设备装置后通过18m高空排气筒排放。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破碎机上方设置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设独立厂房、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要求集中收集至专用危险废物贮存仓妥善储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完善好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施的检查维护,建立记录台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安全运营培训,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提高职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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