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始兴县 > 环境保护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韶关市始兴县红围旅游景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1-15 16:24:4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市始兴县红围旅游景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传   真:0751-33342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韶关市始兴县红围旅游景区项目

建设单位

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始兴县沈所镇沈北村、八一村

环评机构

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始兴县沈所镇人民政府选址始兴县沈所镇沈北村、八一村,拟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韶关市始兴县红围旅游景区。项目总占地面积67418.45平方米,项目保持广东省委粤北省委机关旧址红围景点旧址、八一村日新小学及历史展览馆景点、外营围楼景点、宝塔山景点等的现状,加以重点保护。主要建设内容为:1.将景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的邓氏宗祠改造为游客服务中心;2.设置标识标牌;3.公共设施工程(停车场、公厕等)、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4.环卫设施工程(设置垃圾桶等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10人,实行每天两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

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有关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认真落实好施工期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公厕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灌溉用水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及公厕产生的臭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公厕臭气通过加强卫生管理降低影响,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中二级标准;机动车尾气自然扩散,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以及旅客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提示标识、限速禁鸣、加强道路绿化等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执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运及处置系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好固废收集、储存设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020年1月1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