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始兴县公安局转办,在国道323线始兴马市路段马市高速路口附件停车场查获,车牌号为“鲁GC5613”、“鲁V235L挂”的重型拖挂货车上装有无中文标识的冻鸡中翅一批,共2372件,重约23.72吨,车主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019年1月2日我局对上述冻品予以扣押。
我局现发出公告,请上述冻鸡中翅所有者(所有权人)于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期)持有效证件到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丰收路3号2号楼2楼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51-3321099)接受调查处理。
违法行为人逾期不到我局接受处理,我据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物品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