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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审计局2018年度第一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结果

时间:2018-10-19 00:00:00 来源:赖葆莹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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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一季度,韶关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采取按季度、分专题审计的方式,重点审计2017年去杠杆、去库存行动计划推进、支持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落实工作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推进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积极推进2017年去杠杆、去库存行动计划高度重视推进支持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各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比较突出的举措有:

(一)韶关市积极推进去杠杆、去库存行动计划和支持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落实工作

1.韶关市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并对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进行了信息公开。

市本级2017年政府一般债务和政府专项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接受人大监督,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随政府预算一并在韶关市财政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网上公开。武江区、翁源县等县区也将政府债务余额、种类等内容随政府预算一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市本级政府购买项目相关信息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政府采购系统”网站公开,PPP项目信息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公开。

2.韶关市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去杠杆,全面清理整改,规范举债融资。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文件出台后,韶关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清理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去杠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相关项目单位主动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并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的融资及担保行为。

32017年韶关市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去库存工作,长远谋划,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工作任务。

韶关市认真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根据《韶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制订了《韶关市供给侧改革2017年度去库存工作方案》,相关部门也出台了配套文件。韶关市2017年度去库存化解完成率822%各县(市、区)商品住房去库存消化周期低于7个月,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总体处于合理区间。

(二)韶关市高度重视推进支持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各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1.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结合韶关实际情况,于20171120日出台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降低制造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1742号),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为加强宣传,市政府市经信局开展了一系列政策宣贯工作,全面覆盖至十个县(市、区)

2.为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各部门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执行。市经信局牵头起草制定了《韶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发改局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出台了《韶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部分县(市、区)、部门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一)市本级投融资改革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诺最低收益,与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不符

2.政府投资基金承诺回购,与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不符

审计指出问题后,6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完成整改。对其他项目,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正在整改。

(二)韶关市本级2017年度住宅用地计划执行率偏低

《韶关市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韶关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39.86公顷(38宗)。2017年韶关市本级实际完成住宅用地供应34.73公顷(15宗),其中只有2.5665公顷(3宗)地块属于2017年度的计划内供应地块,占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1.84%,其他32.1635公顷(12宗)地块均为计划外地块。

(三)2017年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

201711月,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韶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制定了2017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资金安排计划,该项奖补资金具体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三项,各级奖补资金分别各自承担。由于市财政资金困难,致使2017完成市级事后奖补资金下拨任务,截至20181月,该项资金仍未拨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2018市经信局部门预算中安排该项资金,并于2018329日将资金划拨到位

(四)市国土资源局未按“省实体经济十条”要求制定相关政策落实细则或操作指引类文件。

 

 

 

                                韶关市审计局   

                              2018101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