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系统管理员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9-10-16  发 布 日 期:  2019-10-16 
关于韶关洪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韶关洪盛功能性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曲环审〔2019〕54号
韶曲环审〔201 9 54
关于韶关洪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韶关洪盛功能性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洪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韶关洪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韶关洪盛功能性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 下:
一、 项目概况: 韶关洪盛包 装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兴国北路东侧(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8300m 2 (中心地理坐标:N 24°41'4.42",E 113°30'19.35"),建设功能性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仓库、危废间、行政楼,主要生产设备有凹版印刷机、复合机、熟化箱、制袋机、切膜机、折膜机、分切机。项目劳动定员30人,一班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300天。
二、该项 目于2018年12月14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8-440205-23-03-843600。
三、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 生态环境 局曲江分局
201 9 10 16
塑料包装报告表(公示版)(4).pdf
    
在线统计:您是第 - 位来访者

主办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1-8891904

Copyright © 2014 www.s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55572号-3    网站标识码:4402000037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