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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林区禁止一切用火

时间:2019-12-13 09:59:08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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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我市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实行全年森林防火。近期,由于降水稀少,我市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已生效近40天。

     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森林火险共分为五级,一级为绿色预警,没有危险;二级为蓝色预警,低度危险,应注意野外用火安全;三级为黄色预警,中度危险,要控制林区用火;四级为橙色预警,高度危险,需禁止林区用火;五级为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严禁林区一切用火。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严禁林区一切用火,防范重于一切。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我市,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属于森林防火区。我市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全年在此区域内禁止的野外用火行为有: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野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江敏)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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