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省公安粤北检查站查获1车涉嫌走私进口冷冻猪副件,涉案车牌“鄂FNQ226.鄂FKE50挂”。经查,该车共装载了涉嫌走私进口冷冻猪副件1327件,约25吨。随车司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手续,执法部门依法将上述物品作暂扣处理。
2020年1月2日,在广乐高速一六服务区(北行)查获1车涉嫌走私进口冷冻猪脚,涉案车牌“豫LH8369.豫LA012挂”。经查,该车共装载了涉嫌走私进口冷冻猪脚2509件,约25吨。随车司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手续,执法部门依法将上述物品作暂扣处理。
2020年1月8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省公安粤北检查站查获1车涉嫌走私进口冷冻猪鼻,涉案车牌“鄂FL5676.鄂FM221”挂。经查,该车共装载了涉嫌走私进口冷冻猪鼻1300件,约26吨。随车司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手续,执法部门依法将上述物品作暂扣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上述3宗涉嫌走私商品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办将按《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1—8469193
韶关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