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科函[2025]2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仁化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韶关市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一)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助力产业的创新载体,打造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围绕升级搭建市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协助市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对全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帮扶工作进行管理,实现驻镇科技帮扶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成效评价等;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介会、科技成果展示会,促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不定期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交流活动和现场抽查督导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工作成效等,进一步提升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的韶关市企事业单位,鼓励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其他要求详见《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绩效指标:实施周期内,每年促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不少于3项、组织科技成果“入县达镇”推介(路演)活动不少于3场次,每年组织全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会议不少于1场次(每场次90人以上)、组织帮扶经验交流活动不少于5场次(每场次20人以上)、组织农科技特派员等专家服务团“入县达镇”活动不少于3场次、农村科技特派员典型案例宣传报道不少于6篇、提供专家服务团科技服务评价决策咨询报告1份以上;搭建市级科技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系统1套;建立科技成果库,组织科技成果展示等活动2场次以上。
3.支持方式:事前资助,竞争择优。
4.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项目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1项,支持资金强度80万元/项。
(二)科技成果“入县达镇”。实施科技成果“入县达镇”行动,组织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项目。为解决县域镇域主导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卡脖子”问题,促进县镇域产业转型升级,为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赋能。重点支持县镇域企业单位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应用。成果转化领域主要包括竹产业、茶产业、智慧渔业、智慧旅游、食品及粮食安全、食品加工、电子信息、高端设备与制造、农业装备、现代种业、医药卫生(含中草药)、节能环保、古树名木保护等。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的县域镇域企业,鼓励联合成果权属方共同申报
2.绩效指标:获得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新品种)、专利、新技术标准等新成果不少于2项;项目实施中,取得的主要经济指标1项以上(累计新增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或累计新增利税30万元以上)。
3.申报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韶关市域内的企业且是科技需求方,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成果权属单位)双方各1人(不支持集团企业自有科技成果内部转化应用)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项目组人员不超过7人。
(3)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支持金额比不少于2:1。(4)拟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明确(需提供专利证
书、成果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成果材料作为佐证),双方需签订技术合同(模板详见韶关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库-技术合同),优先支持已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的项目。
4.支持方式:事前资助,竞争择优。
4.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项目开始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不超过9项,支持资金强度30万元/项。
(三)基于“百千万工程”的科技创新和科普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结合我市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及广东省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要求,主要支持内容为:一是围绕科技创新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绿色低碳、食品安全和防灾预警等民生问题开展科普推广、成果科普化、科普展示等工作。二是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县科技创新能力及高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科技创新资源、科技成果、科技需求、项目评价等方面,着力提供专业的科技评价服务体系构建与服务。包括科技政策宣讲、科技业务指导、辅导培训、监测评估(包括社发领域)等科技服务。
1.申报主体:广东省内具有科技评估、科技服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且对科技资源、科技需求、科技成果具有监测评估、调查研究、评价服务等方面的丰富经验(需提供佐证材料说明);鼓励省市有关单位共同联合申报。
2.绩效指标: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绿色低碳、食品安全和防灾预警等民生问题开展科普知识宣讲不少于10场;围绕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提供决策咨询、项目评审、辅导培训等科技管理服务5次以上;完成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编制项目评审工作方案1份;结合申报要求等政策要求,研究形成评审指标体系1份;形成决策咨询报告1份;开展评审项目不少于100项。
3.支持方式:事前资助,竞争择优。
4.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项目实施周期1-2年。拟支持1项,支持资金强度3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须符合本年申报的要求。竞争项目由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推荐到省科技厅备案。
(二)项目承担单位需为依法在广东省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韶关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科技信用良好,且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韶府规〔2023〕11号)以及《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引》(韶科函〔2024〕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五)项目申报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以及资金补足承诺函(可从系统的下载中心里下载模板)。
(六)项目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项目承担单位,论文需标注由2025年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
(七)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或项目组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组人员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在研或1项(含)以上逾期1年以上结题验收(或未结题验收)的(已立项目2024年6月30日前到期的)。
2.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申报流程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韶关市外单位若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则根据项目落地点选择相对应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主管单位。
(二)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管理员账号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4日17:00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6日17:00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8日12:00时。
(四)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8月13日17:00时前报送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由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15日17:00时前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件、推荐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及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竞争性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并下达项目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5.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3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
6.申报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8.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注:
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材料中。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请在书脊注明“2025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无关材料不予评审。
六、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浈江区科技局:何盛安,0751-8313828
2.武江区科技局:曾晓榕,0751-8638228
3.曲江区科技局:胡杰,0751-6667218
4.乐昌市科技局:赵洋飞,0751-5572905
5.南雄市科技局:李翠辉,0751-3820205
6.仁化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李杰英,0751-6800806
7.始兴县科技局:巫玉伟,0751-3322209
8.翁源县科技局:蓝玲敏,0751-2872432
9.新丰县科技局:胡小保,0751-2251925
10.乳源瑶族自治县科技局:李欢,0751-5386526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社农科:0751-8778883,联系邮箱:sksn8775665@163.com。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2号市科学技术局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 邓韶泉 0751-8760028。
附件:项目汇总表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