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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国资委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时间:2019-12-02 15:10:29 来源:市国资委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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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草拟了《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租赁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租赁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19年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西提北路16号市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邮编:512000,联系电话或和传真:0751-8884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884835@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下载):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韶关市国资委

  2019年12月2日

征集调查已结束,点击查看结果反馈:韶关市国资委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相关文件: